财务总监刘海云荣获“陕西省财务工作先进个人”称号

近日,从陕西省国资委传来喜讯,我司财务总监刘海云女士荣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资委(陕国资评价发〔2015〕346号)授予的“陕西省财务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财务中心张梦楠荣获陕西省物流集团(陕物流发〔2015〕39号)授予的“集团系统财务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
绿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陕西省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下称“集团”)投资成立的跨省合作的国有控股企业,认真贯彻集团财务工作整体部署,紧紧围绕“以资金管理为中心,建成内控、预算管理两大体系,重点做好九项工作”。

 

 

财务总监-刘海云

财务总监刘海云女士作为集团委派的财务专业人士,以财力集约化为核心,加强预算管控,强化全过程财务管理,紧紧围绕经营业绩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工作,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财务保障。财务中心张梦楠作为出纳,时刻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,落实财务工作的执行,以实际行动履行一名财务人员应尽的义务。

财务中心先进个人-张梦楠

财务中心在刘总监的带领下,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,财务人员不仅以严谨的工作态度要求自己,并且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性,坚持财力集约化的理念和方向,推动公司的不断前行。